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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一、要约在哪些时候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般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即为到达。未限制时间的,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合同的约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没有特别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或期限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或期限到达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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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9: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