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合同义务包括哪些义务 合同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二)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三)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四)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根据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关于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可以吗 违约责任免责,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债务人将被免除合同履行义务。 (一)约定的免责 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这个条款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二)法定的免责 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义务怎样转移给第三人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 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但现代民法典上的合同义务来源多样化,导致违约责任概念的改变。传统民法典认为仅仅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才能称为合同义务.违反约定的义务才是违约责任。现代民法典认为,以下两种义务也是合同义务: (一)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强行性义务; (二)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体现在 合同的履行 及合同终止之后。 (三)合同义务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