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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区别
释义
    美国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区分为一般商标和驰名商标。美国对一般商标按照混淆原则进行保护,实际履行着《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的义务。对于驰名商标,美国通过《反商标淡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不区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一律按照淡化原则进行保护。在美国,驰名商标的认定门槛很高,《商标淡化修正法案》(简称TDRA)新增加的43(C)(2)(a)明确规定,一个商标是否驰名,要看其是否被广大美国的消费公众所广泛认可,以作为指示商品来源的标志。TDRA的起草者解释,广泛认可、广大消费公众等法律用语直接否定了利基声誉(NicheMarketFame),即否定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度在寻求反淡化保护中的运用。
    日本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则区分为知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2条第1款有关防止混淆的规定采用“广为人知的商业标志”的措辞,第2款有关淡化理论的规定采用;著名的商业标志”的措辞。知名商标只限于在相关的消费者中知晓,而著名商标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周知,即在不特定的众多交易者、需求者之间周知。可见著名商标是知名度高于知名商标的商标。
    法国、德国、西班牙、挪威、丹麦、韩国等大陆法系的国家也在其相应的法律中对声誉更高的商标进行扩大保护。
    一、中国驰名商标是否有期限
    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问题,也可以说是永久性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期没有准确的概念,因为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是10年。即使作为驰名商标,10年到期也需要续展。如果到期不续展,驰名商标也将被取消。其他人也可以再次申请该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解释: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消费者,以及与上述商品或服务营销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营者,以及与分销渠道相关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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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