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驻马店不能放烟花。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各级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落实驻马店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