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庭认罪悔罪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一、什么是认罪悔罪? 认罪就是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悔罪就是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后悔。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二、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法律上虽然对犯罪嫌疑人的坦白从宽也有一定的说明,比如可以适当减轻刑罚之类,但是具体这个刑法怎么减以及减轻幅度该怎么来衡量依然是一个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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