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优待证享受待遇如下: 1、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2、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 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 4、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在当兵之后退伍就可以获得一个军人优待证,军人优待证在各个地区都在陆续的开放办理,办理流程: 1、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2、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五十三条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