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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警是否有权查身份证?
释义
    小区地下车位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地下车位算入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停车位归属可通过买卖、附赠或租赁等约定方式确定。占用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在实践中,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拓展延伸
    协警身份证查验权限的法律依据及限制
    协警身份证查验权限的法律依据及限制,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规,协警在特定情况下具备查验身份证的权力,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然而,这一权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协警在进行身份证查验时,应遵守合法程序,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得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协警在身份证查验过程中,应尊重公民的人身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因此,协警在行使身份证查验权限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并遵守相关限制,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属问题尚无明确规定,但若已计入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根据《民法典》第275条,建筑区划内车位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占用业主共有场地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满足业主需求的前提下,车位分配应遵循合法程序。协警在查验身份证时应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公民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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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