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开发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税。对竣工验收后开始销售的商品房,超出30%的空置部分应征收空置税。2、对拥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税。存量住房可仿照一些国家通过水、电、气、暖的使用情况来判断,如平均实际使用量为应用量的1/4、1/5,即可认定为空置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