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诉讼中故意拖延、消极懈怠的行为干扰诉讼,影响人民法院审判公正和效率,对于在民事诉讼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法院依法予以训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