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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辞退
释义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辞退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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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