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受理程序四个步骤 |
释义 | (一)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群众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来信、来电、网上举报,主要是处理举报件,跟来访后举报件的程序相同,因此这部分仅介绍来访工作。 ( 二)信访举报件的处置 纪委信访举报部门接收到信访举报信件后,一般按以下四种渠道处置: 1、反映促办。对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信访举报部门通过《信访简报》、《来信来访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形式报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2、转交承办。对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问题转交下级纪委监察机关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一是平转,要下级酌情处理,但不能不处理。二是信便函。发函要求下级纪委核实处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纪委。三是要情况、要结果,俗称两要案件。要求下级纪委报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调查人员的调查报告、下级纪委的意见、处分决定、被处理人意见、反映人意见全部上报。 3、移送承办。 4、直接查办。 (三)信访案件的办理和反馈。 1、组织信访案件调查组。一是组织落实办案人员。人员和人数由案件内容及工作量决定。注意与本案有牵连或信访人对其意见较大的人员应当回避。二是适当分组分工。按调查路线、调查对象和内容,进行分组分工,并尽量与承办人员的专长结合起来。三是做好调查前的思想准备工作。具体讲做到“三吃透”,吃透领导批示精神,吃透涉及政策法规,吃透案情(反映内容)。 2、调查步骤和方法。 (四)信访案件的审结 1、督办。上级纪委对转交下级纪委承办案件,要经常过问督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交办案件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形式有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等办法,督办有记录。确保件件有回音。 2、交办信访案件的上报。 信访接待处理流程 (一)登记:群众来访时,工作人员应首先要求信访人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信访人不能或不愿意填写时,由接谈人员代为填写;(二)接谈:(三)处理: (四)督办:对本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以及领导签批交由其他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要跟踪督办,信访事项必须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五)案结:上级交办重要信访事项要上报结案材料,办理工作流程按照办信工作流程第十二步到十三步进行。(六)归档: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要认真整理归档。案卷材料应包括:上访登记表,信访人上诉材料,告知、转办、交办等文书。 【法律依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包 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办法。 《信访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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