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参保人出现了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可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费用退款手续。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所需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重复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劳动合同、《补缴/冲销保险费申报表》、单位书面申请书等; 2、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社保退费。或在社保官网上申请办理“社保重复缴费处理”,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 (3)如果资料齐全并通过审核,工作人员将当场办理退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