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减资的流程如下: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