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减资法定流程 |
释义 | 公司的注册资本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公司对外所能承担的债务能力的信用背书,注册资本减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故我国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董事会制订减资方案董事会制订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董事会制订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参加会议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同时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作出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要减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在于理清财产,使得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有了解。 4、通知及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办理减资更登记手续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工商部门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需办理相关的前置审批,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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