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产商铺出租规定 |
释义 | 需要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国有资产租赁制度具体如下: 1、租赁条件 (1)凡闲置的国有资产,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均可租赁;凡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如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不得出租; (2)凡雩星租赁的,实行一年一定;对整体租赁的,原则上一年一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年; 2、办法和程序 (1)国资(房)产出租,必须实行全社会公开招标,任伺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或续租; (2)国资)产出租,事先必须报区局审批,出租方上报时具体写明承租方、承租生产经营项目、租赁底价及租赁; 年限等。 (3)公开招租由出租方按关觌定自行组织进行,经公开投柝中柝后,租赁双方必须签订协议书,写明安全生产责任条款,并报局备案; (4)企业内部实行承包资(房)产的,也必须在企业内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竟争; (5)原租赁到期的,如需续租或重新出租的,则必须按本制度办理。本局管理的资产租赁也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生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单位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 出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谲,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_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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