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之后因身体原因,停交了4个月,现在个人交医保,把之前4个月的补上了,交全年的,住院有等待期吗? |
释义 | 其实职工医保的等待期要分情况,如果是公司或单位帮你缴纳社保,那当月缴纳即次月十五号就即刻生效。 如果是自己个人缴纳社保,那就要看自己中间是否有断交超过三个月,如果没有超过三个月,那情况就和公司单位帮忙缴纳一样,即次月十五号即刻生效;如果断交超过三个月以上,这种情况就有等待期,并且等待期为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几天的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按照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照发工资。并且,用人单位无论是否购买生育保险,生产期妇女都可以享受带薪产假。 然而实际上班是48个小时,然而最近公司没活4个月了,一个月按排才几天上班? 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将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用交医保,生了孩子后,孩子跟我上了我爸的户口上了,我不用交医保,请问孩子需要交医保吗? 给孩子交医保的流程如下:1、一般情况下,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帮他们办理儿童居民医保卡,但是必须是报过户口的儿童才行;2、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代理人,不限是否是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些地方还需要孩子的一寸照片,然后去孩子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3、首先要进行登记,相关人员会进行审核,大约十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有通知,去拿儿童医保卡和病历,之后孩子生病了只要携带医保卡和病历就诊即可。一般来说,医保卡是有一定的工本费,而且每年还需要交一定的现金才能享受这个政策。办理医保卡之后,个人缴纳一部分钱,财政补助一部分钱,这些钱可以拿来给买药,儿童抵抗力比较差,所以办理医保卡可以获得财政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在原公司工作4年,只找到了几个月的社保,其他时间找不到,当地的社保也查不到,怎么办? 查不到公司交的社保原因有:1、公司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保机构与所查询的社保机构并不是同一市或者同一省。2、查询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与参保时录入的身份证号码有出入。3、系统有延迟录入的情况。建议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其社保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或者拨打社保查询热线进行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我在工地上班摔倒了,盆骨骨折,在家保守治疗已经3个月了,工地也没有签合同的,这样应该怎么赔偿呢? 在工地上班受伤没签合同的赔偿方式: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即当事人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造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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