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的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是什么 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A向消费者销售商品;B销售免税商品。 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除出售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5%以外,其他为3%。 劳务费一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某种非雇佣关系的劳务活动从而取得的相应收入,一般来说与工资薪金存在的区别就是后者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务活动。增值税税率现行增值税一般货物和劳务的税率16%和低税率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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