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身份权的有: 1、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身份权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别人代为行使。身份权以人格的独立和平等为前提,内容上权利与义务交融,如亲权中的抚育子女权,这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2、荣誉权的性质,学者间存在着争议,有学者认为荣誉权应归于人格权的范畴,我们认为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荣誉权的内容是荣誉利益,而这种荣誉利益应当属于身份利益,不同于人格利益,故不属于人格权范畴。荣誉利益源于荣誉,而荣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通过表彰而授予公民、法人的称号,是特定人的一种身份,不是一般人享有的;荣誉权可以被依法剥夺,这点也是不同于人格权。当授予荣誉的一方发现被授予荣誉一方不再具有荣誉的先进性时,可依法剥夺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