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因气象因素(降雨、大风、雷暴等)引起的有关纠纷(如保险理赔、建筑施工延误、法律证明和经济纠纷等),或者因事故调查、公安办案以及科研应用等需要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气象证明是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帮助受灾者讨回损失的,这其实也是公共救灾的一个环节,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开气象证明对私人不收取服务费,但对单位则要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气象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第三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气象部门每个干部、职工的义务。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负有制止、举报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 第四条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规,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 第五条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本地区和本单位气象工作中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