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如何做财产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财产如何做公证:1、申请。要求是指申请人向 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的行为。2、受理。审查是指 接受公民和法人的公证请求并就其申请进行通过的行 为。3、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在公证处接受当事人的 请求后,对当事人要求公证的事项进行调查,法律和 事实核实,并在进行认证之前由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 明材料。4、出具公证书。证书的缩写是指公证处根 据审查结果,按照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物品的法律程 序,批准,制作,签发和交付公证书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 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 办理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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