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若是党政司法机关信访不回复,可以向同级纪委进行投诉(投诉信访不回复);也可以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信访不回复)或向上级主管机关直接提出信访诉求(所谓的越级上访)。而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信访不回复对策,除了上述办法之外,信访人还可以向上级(若是省部级则向本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作为)。无论哪一级行政机关,满期不作答复的,复议它,对于行政机关信访不回复的行政复议,需要先走一个信息公开程序,然后针对信息公开展开行政复议。只至走完信访全过程。在此过程中,信访,复议,诉讼交叉进行。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