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代办,可以代为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其政治审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征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2、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3、指导和检查监督下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4、对下一级参加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5、总结、推广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和部队接兵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征兵政治审查的条件和规定,严守征兵规律。凡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收受钱物、以权谋私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将不符合服现役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以及党纪政纪军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