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者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行为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