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体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体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组织设置、行政权力的划分和政府系统的各级各类政府部门职权的配置。 行政体制亦称“政府体制”。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制度的总称。是国家政治体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完成后,由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草案报送国务院审批。向国务院报送行政法规草案,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并附送该行政法规草案的说明和有关材料。法规草案规定由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的,还应当附送实施细则草案。 第十三条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局负责审查,并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总理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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