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如果是宣告失踪的,一方再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的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是宣告死亡的,直接解除婚姻关系。 一、因配偶死亡的婚姻终止有哪些情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二、老公欠债失踪离婚该怎么办 老公欠债失踪,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男方所欠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女方没有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失踪人口离婚需要提供材料是什么 失踪人口离婚需要提供材料是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或者,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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