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找不到怎么离婚 |
释义 | 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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