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应税消费品就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以增值税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它税种来说,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税消费品指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或商品,包括14个税目。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摩托车;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消费品是指那些由最终消费者购买并用于个人使用的产品。营销人员还根据消费者如何去购买消费品,将消费品进一步细分为: 日用品,选购品,特殊品和非需品。消费品是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部分社会产品。也可以称作“消费资料”或者“生活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