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计入营业费用-促销费科目,但是不得在税交列支. 或变通一下,以车费或其它发票来抵,会计做账会麻烦点,但企业可以少交点所得税.声明:这种变通不是合法途径,但在企业间流行盛广. 借:营业费用-促销费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借:应收帐款等 (折扣后的金额+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借:应收帐款等 销售费用 (商业折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