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打胜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 1、明确诉讼请求,并充分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庭审中认真做好陈述; 2、在法庭上记下被告答辩的要点,以便在辩论中,对应该辩驳的内容。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等。 二、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如下: 1、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3、起诉的理由合法。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