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
释义 | 一、老人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遗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_________(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1、房产的处理:(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2、其他财产的处理:(写明财产详情) 3、我遗留给______的财产,仅限______个人,是遗留给______的个人财产。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______(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1、房产的处理:(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2、其他财产的处理:(写明财产详情) 3、我遗留给______的财产,仅限______个人,是遗留给______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_____(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_____保存,一份由_____公证处保存。 自书立遗嘱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民法典》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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