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失业补助金几号发放 |
释义 |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 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每个地方失业金发放时间并不一致的,只能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 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是由当事人参保的市级社保机构依据实际情况核算、发放,每月集中发放,但各地的发放时间上并不相同。 天津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不随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抚恤金及救济费等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以及领取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其直系亲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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