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罪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五种大型交通运输工具。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包括正在运行中的交通工具,也包括虽处于停放状态但已经交付使用,随时都可开动从事交通运输的交通工具。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我国刑法禁止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因为如果行为人对交通工具进行破坏行为,势必会造成交通工具上的很多民众有生命安全隐患。因此,刑法对于破坏交通工具罪规章较为严厉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