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广州暂住证需要些什么条件
释义
    一、广州居住证办理条件,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1、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法律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章》第四条 流动人口暂住7日以上的,应在7日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户口;年满16周岁拟暂住30日以上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流动人口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暂住户口,申领暂住证。
    (二)流动人口被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雇用的,由雇主或业主负责申报暂住户口,申领暂住证。
    (三)流动人口在租赁出租房屋暂住的,由出租屋主或代理人负责申报暂住户口,申领暂住证。
    (四)流动人口暂住在宾馆、旅店、招待所的,按照有关规章履行住宿登记。在宾馆、旅店、商住楼内的外地常驻机构中暂住30日以上的工作人员,由常驻机构申领暂住证。
    (五)探亲访友、就读、就医等暂住居民家中的流动人口,应申报暂住户口,不发暂住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3: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