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宗教局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宗教局全称宗教事务局,是国家设立的管理宗教事务的机构,负责宗教方面的管理。 宗教局的工作职责: 1、依法保护公民宗教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2、调查并研究宗教问题:调查国内外宗教现状,研究宗教理论问题; 3、草拟有关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草拟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和有关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 4、监督引导宗教活动并防止非法的宗教活动: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5、宣传宗教政策和教育: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6、支持宗教人士的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支持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7、帮助宗教团体协调事务: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8、指导并协助处理地方宗教重要问题: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9、支持并帮助宗教开展对特区间的友好交往活动: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10、承办交办的事务: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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