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二拍结束所需时间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法院拍卖房产的相关流程和规定。若房屋第一次拍卖未成交,需在六十天内进行第二次拍卖;若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则应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法院拍卖房产时,需先到房管局查封房屋产权,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再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可进行多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若三次拍卖均未能成交,法院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折价抵偿给债权人、变卖房屋或解除查封、冻结等。 法律分析 法院拍卖的房子第一次拍卖结束后,需要在六十天内再次进行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一、法院拍卖冻结的房产多久能全部执行 对于房产一般没有冻结的,应该是查封或者拍卖等,动产财产才是冻结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关于拍卖,法院要拍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机构。所以何时拍卖,法院会通知你的。 二、法院房产拍卖流程 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债务时,法院可以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那么法院房产拍卖都有哪些程序呢?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8、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房子三次流拍之后怎样处理 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流拍的处理:(一)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可以将所拍卖的房屋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二)再行变卖时可以酌情降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三)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房屋,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结语 法院拍卖的房子第一次拍卖结束后,需要在六十天内再次进行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包括查封、评估、拍卖等环节,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如果三次拍卖均未能成交,法院可以将所拍卖的房屋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或者变卖房屋,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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