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男方不在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不在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与台湾人涉外离婚哪里办理 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内地内地居民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果无法协议离婚,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但是如果说被告住所地不在内地,那么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现在买房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办假离婚买房的风险有: (一)假离婚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关系宣告解除,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二)假离婚属于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一经发现不受法律保护; (三)一方财产没有按照正常离婚财产比例分配的,另一方无法追责。 三、残疾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可以,离婚与其中一方是否残疾没有关系,主要看是否构成法定离婚条件。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双方可能协商解决,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必去法院诉讼。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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