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
释义 | 一、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 生育保险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举例: 1、不是晚育,顺产: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2892×4.5+3000=16014元 PS: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二)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二、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的区别 概念不一样。生育保险用于报销生育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相关生活补助,女职工生育后三个月内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参与者是不同的。生育保险不仅女职工可以参加,男职工也可以参加。也就是说,男职工参加后,其妻子也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而生育津贴主要是针对女职工的。 支付不同的费用。生育保险要求相关工作单位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费用,而生育津贴不要求职工缴纳任何费用。所以两者在支付费用上是有很大区别的。报销就不一样了。生育保险简单来说就是报销相关的医保费用,出院时可以直接办理,而生育津贴则是对相关职工的工资、营养、生活等方面进行补贴。需要相关人员去社保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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