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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不承认收到三金,法庭可以调查吗
释义
    一、女方在法庭不承认彩礼怎么办
    1、女方在法庭不承认彩礼,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转账记录、给付彩礼的视频证据等来证明。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借钱给彩礼离婚怎么办
    借钱给彩礼离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并且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由此产生的借款,由双方共同偿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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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