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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何移除?
释义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1、补报年度报告
    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按相关流程据实填报补报并打印。
    2、填写申请
    登录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网站打印《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打印并填写。
    3、实地核查
    找到市场监督局所属管理片区部门实地核查。
    4、带齐资料提交
    核查完毕携带实地核查表、补报的年度报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实地核查记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带齐资料,提交至市场监督局对应科室申请移出。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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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