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汽车保险在我国主要分为两大类: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险。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国家强制保险,针对发生事故的对方损失,分为无责、有责,其中无责情况下,物损赔偿限额1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有责情况下,物损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承保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提出要保请求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承保条件并同意接受投保人申请,承担保单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的行为。承保工作中最主要的环节为核保,核保的目的是避免危险的逆选择,实现企业有效益的发展,核保活动包括选择被保险人、对危险活动进行分类、决定适当的承保范围、确定适当的费率或价格、为展业人员和客户提供服务等几个方面。交强险后,无论事故责任,达到抢救条件且有相关证明下,保险公司预付抢救费。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轮胎轮圈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以及不计免赔特约险9个险种,这些险种需要在投保相应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车辆损失保险主要是指车辆本身包括随车备用的零部件和设备(本车后来配备的、不在保险责任范围,除非行驶证照片中有新增设备),在停放或行驶中的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主要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保险。驾驶员若对自身安全保险,还需投保机动车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类人身保险。为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后的汽车保险赔付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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