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军事检察院直接受理军人哪些案件
释义
    法律分析:
    军事检察院直接受理军人的案件有违令作战消极案、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案、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案、擅自、玩忽军事职守案、指使部属违反职责案、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案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刑法》第四百二十条
    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8: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