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
释义 | 一、对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1、对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二、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做亲子鉴定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血液中心等单位通常接受公检法、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委托做亲子鉴定,私人做亲子鉴定应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2、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 3、当事人亲笔填写“亲子鉴定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孩子年幼无书写能力的,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再由小孩按手印确认; 4、亲子鉴定单位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5、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2—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当事人缴付亲子鉴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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