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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终止怎么赔偿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双方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提前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除损害赔偿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一、民法典有关单方面终止合同方式的规定吗
    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买房卖方反悔怎么办
    买房卖方反悔,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依法成立且已经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承租人延期交房应如何索赔
    房屋交房延期索赔如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逾期时间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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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