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具体提取材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需要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要住房借款合同原件(申请须提供复印件);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四)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一)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二)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三)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