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项目可以开3%的专票吗? |
释义 | 对于老项目是否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具体如下: 1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的产品或者项目,比如农业、水利等,可以享受3%的增值税税率。如果项目属于这些特定行业的范畴,可以享受3%的税率; 2 、老项目是在2018年以前开展的,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可以按照此前的政策享受3%的税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实施了新的增值税法规,此前享受3%税率的项目可能会根据新的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3 、老项目不符合上述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者专业税务机构,了解具体的开票政策和税率规定。 开具专用发票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开票单位必须是具有开具专用发票资格的单位,需要在税务局进行备案,并获得相应的开票资格; 2 、开具专用发票必须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开票标准和格式,包括发票抬头、编码、号码、日期、金额、税率、税额等; 3 、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增或虚开发票; 4 、发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开具并交给购买方,不能超过规定的开票时间; 5 、发票必须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和销售方公章,并由销售方和购买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6 、发票必须妥善保存,按照规定时间内备案和报送税务局,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行业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和调整。开具专用发票是企业合法纳税的重要手段,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开票标准是企业遵守税法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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