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金随时可以到信用社办理转让,你到信用社办理时,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转让协议即可.如果没有签订转让协议书,可以提供原入股人的身份证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社)。 信用社附属的独立核算的非金融企业,按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 信用社应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财务管理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信用社的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经民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对信用社财务工作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职责。 第五条 信用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财务监督管理。 第六条 信用社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七条 信用社的财务部门应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努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