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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请求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进行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二、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待遇计算标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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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4: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