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因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对担保物进行优先受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余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余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担保物权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抵押权; 2、质权; 3、留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