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由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一、父母投靠孩子需要带些什么材料 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