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缴纳 社保 需要的资料:选择缴纳保险基数标准,填写《 社会保险 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一张;签署《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并核对《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 营业执照 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 深圳 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